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实习生 吴思家 通讯员 张军营)12月10日上午,申请人薛某来到偃师市人民法院,将一面“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锦旗送到了该院执行局第一实施团队长陈晓军手中,感谢他们尽心尽责为其将执行款执行到位。
2014年,王某向薛某借款3万元,后因王某的生意不景气,虽经薛某多次催要,但始终未果,薛某一纸诉状将王某诉至偃师市法院。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还款协议。判决生效后,王某并未依照调解协议履行义务,薛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偃师市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调查,被执行人王某无一次性履行完全部欠款的能力。遂陈法官主动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耐心细致的做双方思想工作,终再次达成履行协议,由王某分批偿还。为确保王某能按时履行协议内容,陈法官每次等到约定还款的前几日,都会电话督促王某如期履行义务。
薛某收到全部执行款后,激动异常,为表达心中的谢意,坚持要给执行法官送来锦旗,感谢陈法官不辞辛苦且始终如一的关心和支持老百姓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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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某申请执行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偃师市人民法院立案后,根据申请人向本院提供的信息,执行法官已多次查询被执行人杨某的下落,均未找到被执行人杨某。
5月17日下午,正在家中过双休的偃师法院执行局干警陈晓军在接到申请人的电话后快速出警,将被执行人马某强制带至偃师市人民法院。在法律威严的震慑下,马某当场履行了1.5万元执行款,该案得以执结,同时承诺针对涉及的另一起执行案5000元将于6月底之前予以结清。
“喂,是偃师法院执行局吗?我们是郑州市公安局,我们扣押了一辆豫A牌照的车辆,经查询,系贵院查封的车辆,请予以核实并尽快与我们联系。”5月14日上午,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郑州公安局民警的电话,经核实后,承办法官立即动身前往进行对接,并于当天中午成功将查封车辆扣押至指定地点。
“法官,请不要对我的房子采取强制措施,我这就去法院商量还款事宜!”腾房公告张贴出去不足一个月,被执行人就主动联系法官诚恳地说道。近日,一直推脱拒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李某,在法律威严的震慑下,主动来到法院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疫情期间,没想到执行法官这么快地为我们追回欠款,真是太感谢了!”4月28日下午,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仅用10天时间成功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回98万余元执行款,法官高效地办案效率得到申请执行人的连连称赞。
由于执行工作的特殊性,执行干警经常外出办案,办理查封、扣押、司法拘留等机动性较强的工作,客观上可能给当事人造成了执行法官难见、事难办的印象,既耽误了当事人的时间,也不利于执行法官及时与当事人沟通,还容易滋生信访矛盾,影响案件执行效率。
4月28日下午,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来自申请执行人张某的电话:“法官,我在王某(化名)家楼下发现了他的车,请你们尽快过来对车进行扣押。”
在今年洛阳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亚同志对全市政法工作作出批示,要求政法机关要找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锻造与洛阳副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的全省政法标杆。
“法官,我这就还钱,请你们不要在我家门口贴什么东西了。”4月26日,被执行人靳某主动联系了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要求偿还欠款。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使命,积极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