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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子路中间停车睡觉 辱骂民警被拘留

2018-02-24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翟天下)近日,新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了一名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人员郭某。     

2018年2月19日7时许,城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新安县城关镇去杨岭村的路上有一辆车停在路中间阻碍通行,车内有人趴在方向盘上无应答。

民警到达现场发现一辆白色长安轿车停在路上,司机趴在方向盘上,副驾驶坐着一个人。民警反复敲打车玻璃,最终将二人叫醒,打开车门后浓浓的酒气扑鼻而来,报警群众也帮忙将车先行挪到路边,便于其他车辆通行。

经现场询问司机郭某得知,18日晚,他和吕某等朋友在县城一KTV喝酒、唱歌至19日凌晨,后来在开车回家的途中就把车停在路上睡着了,所幸未酿成大祸。为了二人安全着想,民警联系交警部门的同时,告知郭某在目前的状态下不能开车,先联系家人来处理此事。但郭某拒不配合,又坐回驾驶座辱骂民警。民警当场警告郭某注意言行,并要求郭某下车,郭某拒不配合,嘴里又开始不停辱骂民警。民警将郭某人车分离、约束控制至交警到来。

郭某在酒醒后,对他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郭某已被新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是违法行为,将会受到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治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的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是妨害公务罪,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配合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法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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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拘留,违法,阻碍,执行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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