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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法院强力执行促使失信人履行还款义务

2018-07-13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王建波)近日,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通过两次司法拘留强力执行措施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了还款义务,得到了申请人的肯定和好评。

2017年4月,杨某某因经营需要向苏某借款3万元,并约定借款利息及还款时间,借款到期后,苏某多次催讨均无果,无奈之下,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杨某某欠苏某借款人民币3万元及利息,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还清。判决生效后,杨某某仍未履行判决,苏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杨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并敦促其尽快履行案件义务,但杨某某都以各种理由搪塞。执行人员多次查询被执行人杨某某的银行存款以及房屋、车辆、工商登记的情况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多次上门耐心做其工作,但杨某某不但不履行给付义务,还不接电话,传唤不到庭。随后,杨某某更是外出务工,电话停用。因杨某某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遂终结执行程序。

2018年3月22日,得知杨某某回家的消息后,执行法官与法警快速出击,对杨某某实施强制拘留措施。在拘留所内,执行法官向其阐明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杨某某作出书面承诺:自2018年4月起每月按时支付3000元,直至还清本金为止,且手机号码不得更换。然而,只履行了一个月还款承诺的杨某某却再次失约,甚至更换了电话号码,切断了与执行法官及申请人的联系。为了再次找到杨某某,执行法官一方面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一方面让申请人打听寻找。

2018年7月11日中午12点,执行干警得到接到苏某的电话称“杨某某已到回家”,执行干警顾不上吃饭和休息,立即驱车赶到杨某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又是一番耐心教育,并强调此次不履行将要再次对其实施拘留。在法官的劝说及司法拘留的威慑下,杨某某终于服软,让家人和朋友凑了3万元交到法院,申请人也对剩余利息表示放弃,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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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栾川法院 失信人 还款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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