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王建波)近日,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通过两次司法拘留强力执行措施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了还款义务,得到了申请人的肯定和好评。
2017年4月,杨某某因经营需要向苏某借款3万元,并约定借款利息及还款时间,借款到期后,苏某多次催讨均无果,无奈之下,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杨某某欠苏某借款人民币3万元及利息,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还清。判决生效后,杨某某仍未履行判决,苏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杨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并敦促其尽快履行案件义务,但杨某某都以各种理由搪塞。执行人员多次查询被执行人杨某某的银行存款以及房屋、车辆、工商登记的情况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多次上门耐心做其工作,但杨某某不但不履行给付义务,还不接电话,传唤不到庭。随后,杨某某更是外出务工,电话停用。因杨某某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遂终结执行程序。
2018年3月22日,得知杨某某回家的消息后,执行法官与法警快速出击,对杨某某实施强制拘留措施。在拘留所内,执行法官向其阐明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杨某某作出书面承诺:自2018年4月起每月按时支付3000元,直至还清本金为止,且手机号码不得更换。然而,只履行了一个月还款承诺的杨某某却再次失约,甚至更换了电话号码,切断了与执行法官及申请人的联系。为了再次找到杨某某,执行法官一方面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一方面让申请人打听寻找。
2018年7月11日中午12点,执行干警得到接到苏某的电话称“杨某某已到回家”,执行干警顾不上吃饭和休息,立即驱车赶到杨某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又是一番耐心教育,并强调此次不履行将要再次对其实施拘留。在法官的劝说及司法拘留的威慑下,杨某某终于服软,让家人和朋友凑了3万元交到法院,申请人也对剩余利息表示放弃,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执行110”建立24小时报警处置机制,主要负责接受申请执行人及其他知情人提供被执行人信息线索、财产线索的举报。并联合法警大队成立快速反应小组,一接到举报电话,立即出警,第一时间到达执行现场,先期做好对被执行人、被执行标的物的掌控。
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在“百日执行攻坚战”专项活动中,坚持构建联动机制、打击拒执犯罪、化解涉执信访“三个着力”,让社会合力不断凝聚、增强。
6月6日,栾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云锋,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贾项一行3人再次到秋扒乡鸭石村调研督导扶贫工作。
“县法院分别走访县乡镇人大代表,这是法院听取民意、转变作风的有力举措,特别是近两年的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基层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有了很大的提升
5月27日,栾川法院组织6名执行干警走上街头,开展“强化执行利剑失信人无处遁形”大型宣传活动,接受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近日,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拍卖房产一套,力促四起民间借贷纠纷圆满执结,执结标的48余万元。
近日,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拍卖房产一套,力促四起民间借贷纠纷圆满执结,执结标的48余万元。
5月1日,栾川县法院执行局召开“百日执行攻坚战”动员部署大会。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4月13日上午,河南省高院组织召开了全省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视频会,栾川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并于13日下午召开了执行工作会议。
“真是没想到,法院的执行速度这么快,效率这么高,不到十天就让我拿到了执行款,太感谢你们了”。4月11日,申请人鲁某某来到栾川法院执行局领走了3万元执行款。
新时代要求、新矛盾变化为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多的挑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栾川人民法院一直在追求改变,完善提升,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上奋力前行。
近年来,栾川县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积极稳步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信用惩戒系统建设,初步实现了执行的全程公开、全案公开。
3月15日,栾川县法院采取以物抵债方式灵活和解执结两起标的额达35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2月13日上午,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来到距县城四十公里的合峪镇庙湾村,将一万元司法救助款送到申请人杨某的手里,杨某满含热泪,激动地连声说谢谢。
元月25日一大早,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便接到申请人李某的电话,称一直在外打工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崔某某昨天晚上回到家里,让执行干警赶紧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