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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种植罂粟苗当“菜”吃 被洛阳警方依法处理

2020-03-30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苏毓亮)3月23日,洛阳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徐家营工作站接到群众报警,辖区某企业院内发现有人种植罂粟。民警迅速到场,发现一处菜地内有种植罂粟,种植面积大约3.6平方,由于罂粟现在处于幼苗期,与种植的蔬菜非常相似,不易区分,后经清点共计1130株罂粟苗。

经现场询问,该处菜地系租用企业门面房一赵姓男子的,民警当即找到该男子询问有关情况,男子不承认自己种植了罂粟,辩称不知道是啥东西,自己把它当青菜吃。民警一方面安排人员对该处罂粟苗进行铲除,一方面将该赵姓男子带回工作站做进一步询问。

原来,2019年11月份,赵某在租住的院内清理出一块菜地,准备种植蒜苗等蔬菜,和经常在附近散步一老人聊天过程时得知现在种植蒜苗时候不对。老人事后给赵某一小包罂粟籽,告知其种植方法,称在春天时候罂粟苗阶段可以当菜吃,味道很不错。赵某随即在自己菜地内一个专门区域中了罂粟。春节回老家后,受疫情影响,赵某直到3月份回来,发现罂粟苗已经长出来,自己曾食用过两次。

鉴于赵某种植罂粟的事实,当天民警随即进行立案调查。3月25日,根据案件办理程序,民警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该案件1130株罂粟苗进行鉴定,经鉴定确系罂粟无疑。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三千株以下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赵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民警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映象网洛阳新闻热线:15136323555,投稿邮箱:yxw 2012@163.com。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 9699) 

文章关键词: 责编: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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