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石超凡)5月27日上午,孟津县人民法院在桂花广场开展了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系列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辨别和远离非法集资的危害。
活动过程中,孟津法院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展示宣传展板、滚动播出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干警们走上街头,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店发放宣传资料,并结合身边的典型案例和具体的数据,深入浅出地为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风险危害。对于群众不懂的法律知识,干警耐心细致进行了讲解,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引导群众拒绝高利诱惑,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
此外,孟津法院还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LED大屏幕对非法集资的特征、风险性、危害性,非法集资犯罪相关法律知识和已审结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典型案例进行宣传。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页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张贴海报100余张,其中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店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使广大群众认识到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进一步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使群众主动远离非法集资,理性投资,合法融资,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孟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少义、政协法制委主任李武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安晓君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此次活动,并对孟津法院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强,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朱聚才,党组成员、副院长蔡玲玲,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都立新到现场指导工作。
5月17日,孟津县人民法院“百日攻坚”集中执行行动再次来袭!
5月15日上午,孟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百里,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张某擒获并顺利带回。
在“百日执行攻坚战”的强大压力下,越来越多的“失信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
为提高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与公安、检查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孟津法院执行局启动了执行快速反应机制。
5月1日,孟津县人民法院、孟津县人民检察院、孟津县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通告》,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发出最后“通牒”,以高压态势营造执行氛围,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及时履行义务。
4月27日下午,孟津县人民法院召开“失信联合惩戒暨集中曝光老赖宣传月”新闻发布会,邀请多家新闻媒体,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参加。
5月6日,孟津法院执行局牺牲周末休息时间,组织执行干警学习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原告李某与被告许某因追偿权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许某支付原告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许某拒不履行义务,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5月4日下午,孟津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召开了以“激扬我青春,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青年干警座谈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强,各部门14名青年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都立新主持。
3月23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议对全省法院2017年度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孟津法院短短一周的时间就成功受理7起通过网上立案的案件,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化多服务,人民群众少跑腿”。
3月12日傍晚6时37分,正是下班的高峰时间。洛阳市孟津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电话突然急促地响了起来。
2月13日,孟津法院春节“执行风暴”持续袭来。
2月6日上午,孟津县人民法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搬到了县城一家建筑工地,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强将从包工头杨某账户中划来的13万元执行款现场发到了农民工手中。
为不断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对多发性盗窃、诈骗犯罪进行严厉打击的工作部署要求,近日,信阳市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佘保泉带领侦查监督科干警与县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就如何开展好打击“盗窃、诈骗犯罪”专项工作进行了座谈,为统一两家执法思想、标准、要求,确保案件质量打下了扎实基础。